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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秩序,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保障群众利益,我市通过大力推进价格改革,制订各类新的收费标准,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成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第一轮调整工作,在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深化节能环保价格改革。制定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和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等收费标准,对我市部分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给予政策支持。
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58项一般治疗操作项目服务价格,公布低药价清单,开展公立医院床位费价格政策评估。
改进中介服务收费监管方式。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放开涉税鉴证、验资等7个中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相关中介机构自主定价,通过鼓励市场竞争,降低服务价格。
积极支持旅游经济发展。通过调整景区门票淡、旺季时间和制定景区联票等,最大限度发挥我市旅游资源整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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