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子萧 于 2013-8-26 20:29 编辑
今天在网上看到李天一案的消息,触动了我封存己久的记忆。 那是2007年6月,一天下午,我正埋头审阅工资表,一个女职工突然走进我办公室,喊了一声“柯总救我”便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 抬头一看,正是王红(化名,因涉及个人隐私)。说实话,公司女职工200多人,对于王红,我从来没仔细端详过她,甚至连她的名字我都不记得。因为昨晚发生的命案,我上下打量一番,35岁左右(档案上记载1972年出生),1.56左右的身高,体重约120斤,坳黑的皮肤,圆脸,眼睛鼓鼓的。怎么看也不象个风骚女人,可偏偏事情就发生在她身上。 我忙扶起她,让她座沙发上慢慢说,“柯总你肯定已经听说了,他家里那边人明天早上就到了,我再不走会被他们活活打死,求你把我工资结算了”。因为当时劳动法在温州还没有得到全面执行,公司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立即辞职我们称为急辞,结算要扣800元违约金,可800元对一个贵州大山深处的打工妇女,意味着什么? 我二话没说,叫来人事部经理,让他特事特办,直接电话把她所在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一起叫来,让他填好《员工离职结算单》,当场到我办公室签字。员工辞职要填写《员工辞职申请单》,为了照顾这个惊魂未定的可怜、可悲又可笑的女人,我只能选择按辞退来办理,因为公司辞退员工是不扣工资的。我还亲自打电话给出纳,让她马上到公司按单付现金(出纳当时在休产假,只上半天班)。 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四川籍男员工刘三(化名,你懂的),42岁,该刘三本是离婚男人,在老家与一寡妇早也公开同居多年,就是我们说的事实婚姻。到我公司后,和这王红又勾搭上了,并在公司附近租房偷偷过起了临时夫妻生活。 因刘三好吃懒做,经常迟到,各车间主管都不愿意要他。没办法,前几天刚被我公司辞退。他想回四川老家一趟,昨天白天就早早买了春药,加之又喝了不少酒,动作过猛,终因性兴奋过度,竟然命丧温柔乡里。
亲爱的读者,如果当时是你处在我的位子,你会怎样处理呢。你认为我处理得是否妥当,对这种女人要不要给予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