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民声] 全市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及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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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6 09:4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全市各餐饮场所经营业主及燃气用户: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燃气爆炸、火灾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伤害,教训十分惨痛!为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压实餐饮经营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严格规范做好场所内消防安全管理和燃气使用安全工作,坚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就有关消防安全及燃气使用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要求


(一)各餐饮场所经营业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自身特点,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二)各餐饮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防火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各餐饮场所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四)各餐饮场所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五)各餐饮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确保单位场所人员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六)各餐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场所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冷烟花”。

(七)各餐饮场所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八)各餐饮场所要安全用火用电,厨房动火不离人,做到人走关火关阀断电;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厨房排油烟管道,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楼道入口、电梯间或其他住人室内,并在此类场所为其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入室内进行充电。

二、燃气使用安全提醒

(一)各餐饮场所经营业主及燃气用户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开展燃气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燃气供应企业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各餐饮场所要选择持有合法有效《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并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主动接受燃气供应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指导,对燃气供应企业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 

(三)餐饮场所经营者不得在公共用餐区域使用钢瓶液化气,同一场所不得使用两种以上燃料(含燃气),使用燃气一律要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和切断装置,适用气型要相符。

(四)各餐饮场所禁止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私接“三通”、不得出现老化松动等问题、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五)各餐饮场所禁止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瓶、工业丙烷气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禁止餐饮经营者将瓶装燃气置于人员密集或者靠近热源的场所,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或倒放使用。

(六)管道燃气用户:1.要签订供用气合同;2.使用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3.规范安装燃气报警器并正常使用;4.使用合格不锈钢波纹软管,软管不得穿墙;5.管道不得锈蚀,被占压或包裹,作为负重支架等;6.通风不良场所要安装排风系统。

(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1.高层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餐饮场所公共用餐区域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2.钢瓶应在有效期内、安装电子信息标签;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储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100kg时,应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3.调压阀应为不可调式且具备过流切断功能;4.软管应为不锈钢波纹管(超柔型)或金属包覆软管等长寿命软管,钢瓶与灶具火眼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5.灶具应具备熄火保护装置;6.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并保持工作状态;7.应张贴用气安全公示牌,公示送气人员和使用责任人。

三、火灾及燃气泄漏应急处置

(一)各餐饮场所一旦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快速、有序疏散逃生;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报警,利用身边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二)正确扑救处置各类初期火灾。如遇电器火灾,一定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处置,防止人员触电。如遇厨房油锅火灾,严禁用水扑救,可采取盖锅盖、放蔬菜、用灭火毯覆盖及使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

(三)发生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闭燃气(气瓶)阀门、开窗通风散气;禁绝现场明火,切勿开灯、拨打电话、使用排气扇等,防止产生电火花引发爆炸事故。人员到室外安全处再报警或拨打燃气公司电话,由专业人员处置。

(四)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要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具体地址、着火物品及存储危险物品情况、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并保持报警电话畅通;可以安排人员到主要路口接引消防车辆,协助消防救援人员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五)各餐饮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参与消防演练,掌握灭火、自救等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人人熟悉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知识,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操作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

(六)各餐饮场所要注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或宣传海报,利用场所电子屏、广播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字幕、语音或公益广告;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使用学习“全民消防学习平台”。

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各餐饮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警惕风险、警钟长鸣,严格规范做好本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燃气安全使用工作,严密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来源:池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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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9-22 09:33: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坚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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