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民声] 禁燃禁放!池州三部门联合倡议

1
回复
4490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楼主
发表于 2023-1-9 12:4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热闹的爆竹声,曾经是过年的“标配”。烟花易冷,爆竹易燃。但再冷,燃放时温度并不“冷”,仍具有相当的危险性,甚至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另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环境,严重情况会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鉴于此,池州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联合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倡议,严格遵守《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用实际行动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监督者、传播者。

倡议全文如下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春节将至,为创建一个安全、欢乐、和谐的节日气氛,助力建设和谐环保的文明家园,我们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长江以南、九华河以西、沪渝高速公路和白洋河、宁安铁路以北、秋浦河以东的中心城区区域,具体范围为贵池区池阳街道、秋浦街道、清风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所辖的全部区域,清溪街道、马衙街道、梅龙街道所辖的部分区域。在禁放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严格遵守条例,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

二、引领新风,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善意抵制、劝阻家人和朋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为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贡献一份力量。

三、宣传劝导,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

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选择更加环保低碳安全的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倡导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协助政府落实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同学们、家长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监督者、传播者,让禁燃禁放成为文明时尚新风,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池州市文明办

2023年1月8日
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池州市文明办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分享
淘帖0
支持
支持12
反对
反对0
     
沙发
发表于 2023-1-10 10:0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禁燃禁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涉企举报专区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566-2811007

服务热线
客服QQ:383567226
市场部电话:0566-2811007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池州查查网 ( 皖ICP备18025548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00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