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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旭反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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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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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珠宝,每月还给返利,一年就能回本,相当于白得一件珠宝,这样的“好事”你相信吗?11月17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就审理了一起打着买卖珠宝的幌子,利用消费返现发展会员的传销案件。
现如今,传销越来越呈现出手法翻新快、传播速度快、波及面积广、受害群体广等特点,“虚拟货币”“微商”“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更是层出不穷。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宣判了一起打着买卖珠宝的幌子,利用消费返现发展会员的传销案件。被告人谢某在王某、孟某等人领导下,伙同崔某于2014年年初至2017年7月,利用河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在石家庄市、沈阳市、大连市等地,打着“购买珠宝,每月返利5%,直到返还完毕。”的虚假广告语,来吸引人们购买珠宝并注册成为会员。
据法官介绍,这起案件中,该团伙表示,会员可以介绍其他人员加入,这些会员被要求向其缴纳费用或认购商品(即缴纳入门费)形成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谋取利益。谢某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发展大量会员,形成“金字塔”式层级,涉案金额巨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王某、孟某、崔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到十年不等,并处罚金。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消费返利”逐渐成为网络商家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消费返利”等新型传销犯罪以网站为掩护,与传统传销犯罪相比迷惑性更强,更容易诱人受骗。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资理财和消费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谨慎和理性的态度,若发现所参与的项目和交易包含有拉人头、分提成且人员组成具备明显金字塔结构特征的,应当高度警惕,万不可轻易盲目涉足其中,以避免自己落入传销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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