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对传销打击力度不大?

5
回复
503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3 14:3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铜陵
作者:W lin遴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765040/answer/208864066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传销说,警察只是吓唬人,网上的报道和国家的打击是宏观调控,为了吓唬胆小的不敢从事,从而保持行业的正常发展!国家实际上正面打击,侧面扶植。打击掉浑水摸鱼的体系,吓唬胆小的不敢从事,防止行业发展过快,保持生态平衡,其实是国家暗中支持为了是培养一批有胆识,有素质,有能力,能够独挡一面的现代化商人,打造中国中产阶级,培养民间财团,来抵制外货,防止资金外流。
不然,我们这里有几十万做行业的,如果是传销,国家为什么不管?政府为什么不打击传销?为什么警察不管传销?

实际上:

1.警察有他们的难处:

法律规定,三级以上且三十人以上才能入罪!而大家都是中下层的人员,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也只有证据充分情况下才能拘捕,传销体系中下层,严格意义上来说都属于受害者,他们本身并不知道自己是在从事传销!只以为在做一个“国家暗中支持的项目”,对于这类人群警察只能通过说服教育为主,可悲得是传销人员把种劝解当成是“宏观调控”,从而更加事无忌惮参与传销动。

一般警察接到报警电话,只能前往驱散,往往前面刚驱散两三小时,他们后面又聚集到一起了,只要不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久而久之警察懒得管了!


2.对于A级人员:

    他们说在外面做大生意,做国家项目,其实就是一个字——“躲”去了!躲避警察和工商的打击,躲避下线报复!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确没有足够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些证据,底层传销人员都没有!当们参与传销组织时候,任何书面凭证都不会给留下,全凭嘴说承诺,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全部陷入了传销谎言之中!  


3. 哪个部门管传销:

  首先,真正管辖传销的不是政府,也不是警察。工商局下面有个打传办,但是工商局没有抓捕的权利,换句话说,要抓捕,只能依靠公安局。而公安局没有职权抓捕传销分子。传销属于经济案件,归公安局下面的经济侦查大队管辖。也就是说,要抓捕传销头目,需要工商和经侦队联合执法。办传销案件很不容易的,首先要有人去举报,民不举,官不究,没有举报就不会立案。警察不会在没人举报的情况下立案。立案需要证据,如果我刚去考察发现这是传销,去派出所报案,但是我手上没有证据,警察就算好心帮我,也没法儿立案。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传销组织者名单、加上人证!能掌握核心证据的头目,他们人性已经扭曲,难道要他们自己举报自己?通常传销组织者都非常狡猾和隐蔽,反侦查能力很强!破获各大传销案件,大多是有高级别传销人员举报,来配合公安工商追查,提供证据,打击传销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传销组织证据,难度大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人力财力才,调动上千警力才能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所以很难掌握这些证据,因此警察管辖无力。抓下面那些人对警察来说不难,但是《刑法修正案七》224条的司法解释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要超过30人才能定罪。也就是说,要超过30份同时指正一个人,才能定罪,如果没有30份申购单,就需要30个人证。下面的人都是狂热的,抓下面这些人根本没有用,因为他们不够量刑条件,充其量算受害者。


  还好,在近几年的打击传销活动当中,很多A级、操盘手(网头)都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随着“传销罪”的出台,打击传销更是有法可依!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分享
淘帖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沙发
发表于 2020-11-23 15:21: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严厉打击,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0-11-23 15:33: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打击传销有法可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0-11-24 08:49: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要严厉打击传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发表于 2020-11-25 10:33: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依法严厉打击传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0-11-26 11:4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传销害人不浅,必须打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涉企举报专区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566-2811007

服务热线
客服QQ:383567226
市场部电话:0566-2811007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池州查查网 ( 皖ICP备18025548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00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