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10月19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10月14日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督导“回头看”,标志着中央扫黑除恶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工作正式启动。
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21督导组将陆续进驻第二、三轮督导的浙江、天津、吉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北京、陕西、西藏、黑龙江、内蒙古、上海、江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两批开展督导“回头看”。督导“回头看”进驻时间为每个地区10天左右,11月15日前将全部完成。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督导“回头看”是中央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各督导组将对照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促进整改成效最大化。
据悉,此次督导“回头看”主要任务是: 检查被督导地区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检查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是否取得新的突破;
帮助被督导地区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促进整改成效最大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健康开展。
据全国扫黑办负责人介绍,督导“回头看”结束后,中央扫黑除恶第11至21督导组将对被督导地区专项斗争总体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全国扫黑办将听取各督导组情况报告。
督导组曾向安徽反馈了哪些问题?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5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
今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导意见。督导中发现,安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
在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地方作风漂浮,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在依法严惩方面,有的案件线索查办不力,个别案件查处定性不准,存在“拔高”和降格处理现象,部分重要复杂案件未提级办理、异地办理,政法机关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顺畅。
在综合治理方面,有的部门失职失责,一些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配合不够积极主动,专项斗争合力不强。
在深挖彻查方面,少数地方缺乏斗争精神,“一案三查”落实不到位,查办案件有黑无“伞”或选择性打“伞”,基层打“伞”破“网”能力不足。
在组织建设方面,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使黑恶势力有机可乘,个别地方村“两委”换届资格把关不够严格,少数地方家族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
在组织领导方面,一些地方对专项斗争统筹协调能力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保障与专项斗争要求有差距。
安徽出重拳、深彻查、铲土壤 打“伞”破“网” 已有4名厅级干部被查处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尤其是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安徽进行督导之后,安徽结合督导整改,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持续发力、精准打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国扫黑办近期通报显示:安徽省有28项指标位居全国前10位,12项指标位居全国前五位。
安徽紧盯涉黑涉恶重点线索,确保查深查透。各级各地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完善分级分类核查制度,集中开展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攻坚行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整体联动、全警作战,全力推进线索核查。同时,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研判案情、调度推进案件侦办。全省公安机关聚焦打击首要任务,不断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中央督导、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为重点,部署“铁拳出击”行动,组建省市县三级检察、法院专业办案团队,综合运用检法提前介入、专家会商等措施,出重拳、深彻查、铲土壤,坚决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截至7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6633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1200件1518人,查处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485件708人;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4人,县处级领导干部75人,乡科级及其他人员2147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8人,移送司法机关2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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