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池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破坏选举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石台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甲等十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陈某甲自2002年以来,先后任石台县某村村主任、村支书等职,其通过控制党员发展、随意任免村民组长等方式,把持村级政权,长期霸占村木材厂、水库等村组资产。 并纠集陈某乙、陈某丙操纵破坏县人大代表选举,为自己及亲属获取政治地位,严重危害基层政权。 自2013年以来,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陈某甲先后纠集陈某、程某某等多人,在无工程建设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挂靠多家公司围标、串标等方式获取工程,并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在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逐渐形成了以陈某甲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受理后,贵池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仔细查阅卷宗,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黑恶势力,贵池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零容忍”,强力扫黑,铁腕惩恶,绝不由“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损害群众利益,挥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等待各犯罪嫌疑人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via贵池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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