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多长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同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三个事关”: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②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③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重点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三个结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 “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突出重点地区 突出重点行业 突出重点领域 突出重点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二个方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
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⑩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⑪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⑫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是什么? 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什么工作机制? 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 围绕依法严惩 围绕综合治理 围绕深挖彻查 围绕组织建设 围绕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案件有哪三类?涉恶案件有哪九类? 涉黑: 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②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③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涉恶: ①聚众斗殴罪 ②强迫交易罪 ③寻衅滋事罪 ④敲诈勒索罪 ⑤非法拘禁罪 ⑥组织卖淫罪 ⑦强迫卖淫罪 ⑧开设赌场罪 ⑨故意损坏财物罪
重拳出击,扫除黑恶霸痞 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人人有责
池州市涉黑涉恶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邮箱、信件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1.池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213052、0566—110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外环路池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2.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812003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建设中路91号
3.东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7029029 举报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
4.青阳县公安局 “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5020919 举报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4号
5. 石台县公安局 “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6022571 举报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4号
6.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821105 举报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7. 池州市公安局梅龙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3211837 举报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长江路1号
8.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66—2716011 举报地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同路9号
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作用分为直接作用和重要作用,直接作用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直接获取有力证据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重要作用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该线索获取其他相关线索信息,通过进一步工作,査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接受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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