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娟娟 于 2017-6-6 16:24 编辑
6月1日上午8时59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姚贵海正在长江中路秋浦影剧院路段执勤,一女子夏某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执勤交警姚贵海发现后,为避免逆行影响正常通行秩序,立即将她拦停,先对夏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告知根据交通法,要处以20元的罚款。一听要罚款,夏某说身上没有带钱,需要骑车回家去拿,姚贵海说,回家拿钱可以,但是电瓶车必须留下,于是双方就此产生了异议。
缴纳完罚款,回去之后夏某越想越生气,于是在池州某网公然发帖侮辱警察“买20元狗粮喂狗”来泄愤,瞬间多人跟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交警支队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派出所依法传唤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以寻衅滋事对夏某进行拘留3日的处罚。
拘留所里,我们见到夏某,她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她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深感后悔!并告诫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关爱自己也是关爱他人的生命。
交警提醒:姚贵海在接受小编采访时表示,如果交警某具体执法行为或某交警执法中的行为,你认为有不妥之处,不要去骂,也不要情绪化的绝对否定谁或某群体,网络虽然言论自由,但却不是法外之地,市民可以依法以理表述,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
生命只有一次 千万不要因为图方便而做了刽子手 生命只有一次 千万不要因为图方便,而加快了生命的行程!
罚款和拘留不是目的, 重要的是你的生命安全! 创建池州文明城市,人人有责! 同时致敬严格执法的交警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