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利剑行动”以来,森林公安局联合各森林派出所和各乡镇林业站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了细致的摸排,开展了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根据近期对各矿山企业的督查,发现九华五金矿业有限公司、向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双木榨矿业有限公司、金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乔木乡金山石子厂等五家矿山企业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根据县林业局统一安排,森林公安机关及时对五家矿山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这五家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修建排土场和降坡平台等生产需要,在使用林地的过程中,未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存在未批先占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在调查核实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后将依法给予上述企业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超10亩的情形,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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