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秋天里的枫叶 于 2017-2-24 11:37 编辑
2017年2月20日,青阳县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在查询用工企业上报的人员名单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某企业务工。获悉后,民警立即向所负责人汇报,并制定周密抓捕方案,于当晚21时将正在车间干活的胡某某当场抓获。 2016年3月6日至3月15日,在新河镇周桥村一组通往某矿业公司的路上,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伙同多名人员采取用拖拉机、三轮车堵路、在路边搭建帐篷排班值守的方式,使得道路无法畅通,封堵近十天,严重影响某矿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直在逃。 2月20日,青阳县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利用查询系统对用工企业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某企业务工。获悉后,民警立即向所负责人汇报,并制定周密抓捕方案,于当晚21时将正在车间干活的胡某某当场抓获。 偷回老家“露马脚” 无独有偶, 2月22日中午,青阳县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民警在信息采集,摸排走访中,获悉李某某偷偷潜回家中的消息。所负责人立即组织警力对李某某的活动轨迹、社会关系展开详细调查,摸清情况后,一举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青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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