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通过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认定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品牌创建等举措,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今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1425家,较去年新增400家,其中省示范家庭农场44个,市示范家庭农场110个。 我市出台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按照“有资质、有规模、有设施、有配套”的要求,每年培育5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综合性、多业态的经营服务。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开展“劝耕贷”融资担保工作,2016年全市发放贷款1亿元。开展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试点,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地方特色农产品,稳步推进保险试点工作。此外,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和“三品一标”认证,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并组织各单位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拓展家庭农场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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