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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池州公安交警 于 2016-1-18 13:00 编辑
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 “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工作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在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冬季行动”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理念,按照“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目标。
一、围绕“五个力争”目标深入推进行动。“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将以“五个力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为全年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创造条件;力争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跨市际或省际的道路交通拥堵;力争全市查处超速、超员、酒驾、涉牌涉证和无牌假牌套牌工作有较大提升;力争春运、春节等重大活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依托“五个联合”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工作。一是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两客一危”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和审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定期清理车辆违法未处理行为,二是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重点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三是联合推动“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五类重点车辆“检验率”和“报废率”。四是联合对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同一客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千元或五千元罚款。五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及公路部门,对5处未整改完毕隐患进行限期治理,确保12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对桥梁、隧道、弯道、坡道和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的摸底、排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三、狠抓“五项措施”强化路面动态管控。一是针对冬季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加大夜间特别是凌晨等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以交警执法站、执勤点和收费道口等为依托,以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摩托车等为重点,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完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与实战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实战指挥调度,查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路面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依靠县乡(镇)政府,发动派出所、农机站、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举报农村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五是结合春运期间和元旦、春节假期交通流量,准确摸排假期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道口、服务区、重点路段和节点时段,制定应对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大警力投入,加强春节前返程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通行秩序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分析研判到位。综合分析本地冬季恶劣天气发生规律、特点,认真总结近年来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联合处置到位。加强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路政、施救、消防、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出现严重交通拥堵或多车相撞事故。三是应急管控到位。严格执行恶劣天气等级管制的方案,视情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严格勤务等级制度,遇有恶劣天气,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必须立即启动一级勤务,切实做到全员上岗上路。果断进行应急处置,科学控制交通流量,全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避免长时间、长距离交通中断。四是调度指挥到位。协调辖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路政机构,建立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尤其要加强对分流点周边道路的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辖区高速公路出现恶劣天气需实行一级交通管制时,支队分管领导、大队负责人必须在一线协调、指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五是信息报告到位。要严格领导带班制度,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发现辖区出现恶劣天气,要立即向支队分管领导和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报告恶劣天气发生路段范围、程度,并及时续报发展情况。
五、坚持“五项机制”广泛开展宣传预警。一是坚持公益宣传机制。发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结合“交通安全村”建设,利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巡回宣传、推送手机短信及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音视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努力形成交通安全宣传零死角、全覆盖。二是坚持全媒体广泛发布信息机制。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多发情况,在电视媒体播放滚动字幕,在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通过官方“双微”和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提示警示信息,提高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坚持举报奖励机制。制定出台《池州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细则(试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向交通违法行为宣战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重点驾驶人群“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机制。针对“五类”车辆驾驶人,以及企业法人、安全员、车辆承包经营者、学校校长等重点群体,定期上门走访,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提示工作。五是坚持“两公布一提示”发布机制。结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前发布春运、春节、元旦等“两公布一提示”,做好交通安全出行资讯类服务,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线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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