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无证驾驶“掉包”抵赖 池州交警严厉查处

18
回复
1696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楼主
发表于 2015-6-26 10:2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池州
本帖最后由 池州公安交警 于 2016-1-18 13:01 编辑

一轿车看到前方交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立即下车,迅速绕上副驾驶座。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驾驶人任某系无证驾驶,但他仍百般抵赖,自己没有开过车。结果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实真相,等待着任某的是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6月22日下午4时左右,京台高速公路青阳道口,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执勤民警对来往车辆依法进行检查。一辆号牌为皖ELB***的黑色广本轿车通过收费站时,驾驶人突然下车从车后迅速绕到副驾驶位置。民警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拦下该车,要求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分别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驾驶人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行驶过程中他也没有驾驶过机动车。
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将两人带往大队分开进行询问,另一路民警直奔监控中心调阅该车经过收费站时的监控录像。询问过程中坐副驾驶位置的男子任某始终坚称他没有驾车,民警当面播放监控录像给任某看时,任某立马耷拉个脑袋对民警说“你们厉害,我认栽”。据了解,该车车主罗某从黄山开往青阳,因长时间驾驶车辆比较累,车行至京台高速九华山服务区时,罗某没有了解同车的同事任某有无机动车驾驶资格,就将车交由其驾驶。当车行至青阳收费站时看见前方交警在查车,任某由于无证心虚,就迅速下车玩起了“调包”的伎俩。没有想到还是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任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罗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市交警支队供稿)
参与人数 1 +3 收起 理由
吃货一枚 + 3 点个赞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3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分享
淘帖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沙发
发表于 2015-6-26 10:3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拿小命开玩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6-26 10:4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无证驾驶真是拿生命开玩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6-26 11:54: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安全无小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6-26 17:2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无证还敢开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6-26 22:06: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高速交警好样的,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6-26 22:06: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高速交警好样的,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6-28 07:38: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支持严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6-28 07:5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无证驾驶害人害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6-28 10:23: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
像交警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涉企举报专区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566-2811007

服务热线
客服QQ:383567226
市场部电话:0566-2811007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池州查查网 ( 皖ICP备18025548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00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