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高速三大队查处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17
回复
1693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5:51: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池州
本帖最后由 池州公安交警 于 2016-1-18 13:02 编辑

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池州交警高速三大队大渡口中队于5月12日晚在东至县大渡口镇开展了酒驾查处行动。
19时30分,民警在大渡口镇主干道处设卡,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时10分左右,驾驶员汪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皖HX21**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过检测,汪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且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交警支队供稿)

高速三大队查处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jpg (163.81 KB, 下载次数: 32)

高速三大队查处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jpg
参与人数 5 +1 +15 收起 理由
小猪嘟嘟 + 3 点个赞
鱼翔 + 1 + 5 查查让生活更美好
然然 + 2 查查有你更精彩
怀念姚贝娜 + 2 查查有你更精彩
岁月流金 + 3 有图有真相!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1 +15

收藏
收藏0
分享
分享
分享
淘帖0
支持
支持0
反对
反对0
沙发
发表于 2015-5-14 15:55: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酒驾很危险,害人害已,要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5:59: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本帖最后由 池州公安交警 于 2016-1-18 13:02 编辑

酒驾很危险,害人害已,要严惩[/quote] 是的,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5-14 16:05: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喝酒真的会误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5-14 16:17: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5-14 17:12: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八阿哥 发表于 2015-5-14 16:17
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很多人都抱着侥幸心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5-14 17:1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酒驾害人害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5-14 17:5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喝酒开车真的误事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5-14 18:02: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为民警点个赞,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5-14 19:24: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池州
为民警点个赞,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涉企举报专区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联系我们

0566-2811007

服务热线
客服QQ:383567226
市场部电话:0566-2811007

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网站地图|池州查查网 ( 皖ICP备18025548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0202000005号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