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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池政办“三定”方案相关文件规定,按财政决算口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决算包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含仲裁委)、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共5家决算单位,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6、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牵头承办国家、省、市人大和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等。
8、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指导督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3、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清理、编纂工作。
5、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6、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执法争议有关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办理行政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工作。
7、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和交流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1、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课题开展跟踪调查和超前研究;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县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全市经济发展态势及各类经济指标进行跟踪研究,整理、分析、报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态情况及重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编制全市年度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或参与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调查研究;对各类政策性文件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调研、论证,向市政府提出咨询参谋意见。
4、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县区建立研究网络,从事经济社会研究工作。
5、广泛征集意见,负责制定市政府决策咨询社会性招标课题方案及发布、评审等工作,加强课题管理,提高研究水平。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1、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3、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4、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北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5、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北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1、充分发挥市政府驻上海机构的窗口作用,建立与上海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外地、外企驻沪机构的联系,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改革开放的信息,供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决策参考,为池州市与国际接轨建立良好的联系渠道。
2、立足上海,服务池州。凭借上海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地位优势,发挥联络处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重点做好信息传递、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干部交流、产品外销与旅游资源推介工作,为我市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服务。
3、负责池州市因公来上海人员的接待、联系等服务工作。
4、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向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活动情况。
5、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府办本级决算和归口单位决算,与预算口径相同。
纳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
| 池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含仲裁委)
| 3
| 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4
|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5
| 池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 三、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440.9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440.9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35.94万元,增长15.96%,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归口二级机构业务收费大幅增加;二是2015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工资调整。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72万元,占85.74%;其他收入293.75万元,占14.26%。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47万元,占79.98%;项目支出348.59万元,占20.0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37.8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837.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5万元,降低0.2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7.20万元,增长12.69%,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归口二级机构业务支出增大;二是2015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工资调整;三是年中上缴国库历年结余资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3.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6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56万元,增长10.25%。主要原因是2015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工资调整。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缴财政以前年度经费结余1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92万元,占79.29%;项目支出348.59万元,占20.71%。具体情况如下:
2.1 “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1532.21万元,比2014年增加206.18万元,增加15.55%,主要原因:一是归口二级机构业务支出增大;二是2015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工资调整。。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1447.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84.32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事宜。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4.44万元,比2014年减少113.33万元,降低88.7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口径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4.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5.02万元,比2014年增加0.12万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引起基数改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3.3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6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4 “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45.90万元,比2014年增加0.66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引起基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5.9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5 “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9.00万元,比2014年增加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预算安排新增归口单位经费。
2.6 “教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56.93万元,比2014年增加56.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预算安排新增归口单位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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