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的王女士想不到自己能因为一张假条上了热搜。1月8日晚,王女士只有9个月大的孩子生病,王女士请了9号的假,9号当天孩子高烧到42度,她只好又向主管请10号的假,结果被主管以“事假不批”为由拒绝。如果王女士坚持请假,只能按旷工处理。王女士不能理解,请假扣工资可以接受,但和旷工完全是两个性质。事件曝光后,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和热议。 ▲各方观点大pk!▲ ◎质疑公司不近人情; ◎支持公司维护制度,认为不可道德绑架; ◎质疑当事人请假太多; ◎理解职场妈妈的无奈; ◎无法兼顾就得自我协调和取舍。 ▲事假和旷工区别在哪儿?▲ 律师指出,事假与旷工的管理均为企业通过企业制度、员工守则等内部文件约定的一种管理手段,区别在于,请事假,系员工依双方约定在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流程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获得的休假。而旷工,系员工不在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与流程,自行决定自身行为,其行为状态与意义不同,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后果不同,因此,企业为强化自身管理机能,通常在劳动合同、员工守则中约定,旷工超过约定天数,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给予除名。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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