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东至县公安局大渡口派出所民警在镇某村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时,发现村民方某平家购买了17箱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酒。 民警立即联系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质量鉴别。经现场鉴定,村民方某平家的17箱酒均与正品产品不一致。 民警经调查得知,方某平是通过其表弟胡某平的介绍认识了售卖假酒的黄某云。随后,民警让方某平继续联系黄某云,黄某云于当晚六点驱车至大渡口镇时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所内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黄某云平时在微信朋友圈以低于市场价帮吴某宝售卖各种畅销白酒。民警获得这一消息后,连夜驱车赶到安庆,并通过安庆警方与吴某宝取得联系,得知吴某宝人在外地,从而确认该批酒是由黄某云从吴某宝处拿货再进一步售卖。 目前,大渡口派出所已依法将该案件及相关扣押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5年”酒移交给大渡口镇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进行处理。 最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不要贪图便宜,避免上当受骗!(via东至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