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1、2018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2018年初至2020年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19日,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月23日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2018年1月27日,全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部署在黑龙江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调要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认清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打击合力和高压态势。
3、2018年1月27日,全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 :一是要迅速启动、立见战果, 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入排查,三是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四是要边治边建、发挥合力。
4、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2019年3月27日在京开班,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他强调:扫黑除恶督导要做到“三个聚焦”取得“三个突破”。聚焦政治站位,在推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上求突破,聚焦案件办理,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聚焦综合施策,在推动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上求突破。
5、2019年3月2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央督导“利剑”威力,紧督依法严打、紧督“打伞破网”、紧督“打财断血”、紧督责任担当。
6、中央扫黑除恶第二、第三轮督导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推动各地集中攻坚突破一批大要案件。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但进展较慢的大要案件,要重点督办。要把打伞破网作为督导主攻方向,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推动各地打掉“官伞”、“警伞”、“庸伞”。要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推动各地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新近出台的四个有关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分别是:1、《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3、《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4、《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上《指导意见》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8、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从4月20日---7月31日。共分4个阶段。工作目标:黑恶积案清零、黑恶线索清零、乱点问题清零、短板弱项清零。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0、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3、扫黑除恶“三个紧盯”是指紧盯重点行业领域,
紧盯涉黑恶线索,紧盯涉黑恶犯罪。
14、 扫黑除恶“六个延伸”指向 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向 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向 深挖幕后、打伞断网进一步延伸,向 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向 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向 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15、“扫黑除恶”中的“黑”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16、“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