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池州交警8月份五大曝光行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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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8-30 09:5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铜陵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池州公安交警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五 大 曝 光
▶1.终生禁驾名单


▶2.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名单


▶3.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2020年06月18日,黄某某驾驶无号牌“大运”牌两轮电动车(车后乘坐:程某某)沿G236线由西向东行驶,16时35分许行经池州市贵池区殷汇河东大桥后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向柯某某超速所驾驶的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皖R23***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黄某某及程某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黄某某驾驶未登记的非机动车违规载人上道路逆向行驶,是形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柯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时行至事发路段车辆超速,且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至事发路段未在道路中间行驶,也是形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事故过错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在本起事故中,黄某某的交通违法行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与柯某某的交通违法行对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基本相当,故拟黄某某和柯某某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程某某无责任。
▶4.突出违法车辆


▶5.事故多发、易发路段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
警示才是目的,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池州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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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8-30 10:03: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酒驾钉子户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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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8-30 10:5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终身禁驾,这种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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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8-31 01:25: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滁州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 警示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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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发表于 2020-8-31 01:37: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滁州
驾驶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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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8-31 08:19: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铜陵
建议加重判罚,屡教不改的加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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