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民声] 关于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附:上牌地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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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2-23 10:2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青阳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和相关执法工作,现通告如下:一、对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登记范围内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即日起请立即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予以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手续。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严格管理,禁止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二、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设置二年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备案登记号牌管理,免费发放临时备案登记号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通行规定,不得违法载人载物或从事客货运输。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三、集中核发备案登记号牌。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为期一个月。自2024年1月26日起,未取得临时备案登记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四、过渡期结束后,要淘汰更新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仅限于特定区域内使用。五、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登记条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市对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特此通告

青阳县公安局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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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阳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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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12-24 08:53: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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