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丨“我家的美好生活”全国摄影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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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6 09:49: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池州
《红色后代》郝彩萍 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展现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广大女性和家庭的良好精神风貌,生动诠释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国妇联宣传部指导下,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东莞市总工会、东莞市妇女联合会、东莞市文化馆将联合举办“我家的美好生活”全国摄影作品展,并制作展览画册,用家家户户美好生活的温馨画卷,喜迎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全国妇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
东莞市总工会
东莞市妇联
东莞市文化馆

媒体支持
人民网图片频道

《传承家风》金美玉 摄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家庭生活美好瞬间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0日至8月10日
《欢乐一家人》石金诺 摄

、征稿要求

(一)全国摄影人均可投稿,不限性别。

(二)投稿作品内容须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投稿作品须在2017年10月以后创作。彩色、黑白不限,只接受单幅作品,谢绝组照。每幅投稿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并附200字以内图片说明及本人邮寄地址。

(四)每人最多可投5幅作品,每张照片需为不小于5MB的JPG格式文件。请将投稿作品打包发到zgnsx@163.com,并在邮件上注明“‘我家的美好生活’全国摄影作品展投稿”。

(五)作品要求真实,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等处理。

《92岁的青春》韩志明 摄

、征稿规则

(一)作者须保证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投稿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作者负责。

(二)所有征集作品在进行与本活动相关的展示、再出版等活动时(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展示、展览、画册等),主办单位拥有免费使用权。

(三)投稿作品一旦入选展览,即视为入选作者同意将其作品授权给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使用。

(四)入展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向作者支付,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我爱祖国的蓝天》刘清晖 摄

《幸福时光》王绍霞 摄

、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为人民币400元/幅,入展作者将获得入展证书。

、展览地点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2023年下半年)

、联系方式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电话:010-82000747
联系人:刘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综合办公楼八层
传真:010-82002035
邮箱:zgnsx@163.com

《甜蜜蜜》陈德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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