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通讯员王安民朱振东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近日,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餐饮服务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也是九华山风景区在执行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来,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2022年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施行以来,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依托“食安包保”平台,要求各食品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同时,要求风景区2个乡镇和3个社区、6个村民组严格落实企业包保责任。首张“反食品浪费”执法文书,有助于营造减少浪费、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