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笑靥如花 于 2020-11-12 09:07 编辑
近期,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的执行案件采取了强制腾退措施,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019年11月1日,池州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就申请人池州市某房地产公司与被申请人池州某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房屋原状,返还给申请人。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拒绝交付房屋,拒不履行义务。 2020年1月6日,申请人池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池州某酒店交付该房屋。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告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交付房屋。据悉,涉案房屋多达四千平米,被执行人将房屋分租给多名租户,并私下收取租金。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为确保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安全有序进行,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选派6名执行干警、10名法警组成专案小组开展行动,并邀请2名公证员现场见证执行。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强制腾空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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