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首!我全部坦白!”4月30日,青阳县公安局庙前派出所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池州市汪某经过激烈思想斗争,走进派出所自首。据悉,他是池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77位自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日前,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在办理贵池刘某被诈骗案时发现,2017年以来,以周某为首,周某某、汪某等人涉嫌参与的涉恶势力团伙,通过某网络借贷平台,先后多次以公司名义,采取相互勾结、相互内推等手段,诱骗全国多地受害人通过平台借款,并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制造虚假资金流水。周某等人则趁机收取高额利息、展期费、中介费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期间在受害人逾期无力还款时,该涉恶势力团伙成员采取“轰炸”通讯录亲友、辱骂、恐吓等手段滋扰受害人,进而逼迫受害人妥协,达到非法占有更多财产的目的。迫于池州警方强大的政策宣传攻势,4月30日,汪某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池州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掀起宣传发动热潮。各地公安机关把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坦白自首作为打击黑恶犯罪、提升斗争质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取得了良好成效。据介绍,池州市公安局以整改落实中央督导交办问题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实现2019年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目标,紧抓4月至8月的有利战机,深入组织开展守护平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铁拳出击”集中行动,将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作为推动“铁拳出击”的重要举措。
近日,该局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统一印制、全域张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限定犯罪嫌疑人投案时间,阐明法律政策,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机会。 截至2019年4月30日,池州共有77人投案自首。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