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和4日,东至县法院分两批对25名黑社会组织成员进行了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三年不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东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汇报工作时说道。 近日,东至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 “我们立足成员单位职责,在落实‘一案三查’上下功夫,针对摸排出来的4起党员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对涉及的7名党员予以立案审查,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至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涉“伞”、涉“网”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着力严防“灯下黑”,对在办案过程中明打暗保、弄虚作假、通风报信的执纪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逐步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
来源: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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