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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姚先生最近很郁闷,去年夏天他接到当地车管所通知,说他名下车号为皖RRB128 的轻型小货车为黄标车,必须在2016年12 月31 日前报废,按期报废还可申领一定的补贴。去年12 月30 日,姚先生按要求将车开到了指定的报废厂。今年1 月5 日,他来到池州市环保部门欲申领补贴,却被告知他的车不是黄标车,不符合申领条件。
车主:车被要求报废
姚先生是贵池区杏花村街道人,早年下岗后一直在池州城区开车送货。一年多前,他花2.5 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轻型小货车。2016 年夏天,姚先生接到当地车管所的电话通知,称其车辆是黄标车,按国家及池州市的规定,必须在2016 年12 月31 日前报废,在规定期限内报废,还可享受政府的补贴。
2016 年12 月30 日下午,姚先生将车开到当地指定地点进行报废,随后他到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了车辆注销证明。工作人员告诉他,可凭此证明到池州市环保部门领取补贴。今年1月5 日下午,姚先生赶到池州市环保局,填好表欲申领报废车补贴时,被却告知他的车不属于黄标车,不能享受补贴。
姚先生说经过查询他获悉,黄标车的定义标准是指尾气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查询后告诉我,我的车属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算黄标车,目前不应该强制要求报废,我也无法享受补贴。”
交警:是按文件通知
自己的车子明明还可以正常使用,却被车管所通知要去报废,现在按要求报废了却无法享受补贴,仿佛“过山车”一样的经历让姚先生很焦急。“本来我还能靠这辆车子送送货挣点钱的,现在却遇上这样的事,真是有苦说不出。”姚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天,他多次在当地车管所和环保部门间奔波,却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
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胡姓所长解释称,他们是按市“大气办”公开发布的车牌号信息通知车主报废车辆的。 胡所长表示,这些名单是省环保厅和省交警总队转给他们的数据包,然后他们递交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后,由市“大气办”对外公开发布,“各司其职,我们只是按照这个车牌号名单,联系车主通知他们去报废。”
环保:将给个明确说法
池州市“大气办”设在环保局。该局局长戴卫东表示,这辆车应该是属于“老旧车”的范围,“也是要报废的。”
而姚先生仔细查询了池州市“大气办”同一批次发布的“老旧机动车号牌”,根本没有“皖RRB128”这辆车的相关信息,“而且现在市里对老旧机动车的报废处理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我问他们说补多少,他们也一时说不出。”目前,姚先生说环保部门承诺1月10号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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