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2月10日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牧之路与凤凰路交叉口; 2、石城大道与升金湖路交叉口; 3、东湖中路与池阳路交叉口; 4、东湖中路与百荷北园北侧道路交叉口; 5、齐山大道与湖光路交叉口; 6、永明路与万罗山路交叉口; 7、321省道与沿江路交叉口(原江口转盘)。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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