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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旅游兴市”战略,加快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全国、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组团一次性游览我市3个以上售票景点(含主城区1个售票景点)并在主城区住宿的旅行社,按100人以上0.2万元、200人以上0.5万元、300人以上1万元、400人以上1.5万元、500人以上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高、中级导游资格后且在池州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0.5万元奖励。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围绕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景区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旅游服务功能、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旅游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全市旅游整体发展态势迈入全省旅游第一方阵,旅游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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