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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柳渡 发表于 2015-2-27 11:24 小老李也有奥特的时候啊,不为那钱,也得捍卫自己的名义和尊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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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李 发表于 2015-2-27 12:51 借的时候还好,遗憾的是归还的日期到了,好像没用能主动提出还钱的
小老李 发表于 2015-2-27 12:53 借了我的钱不还,我不和他们打官司,这会影响自己的尊严吗?
二龙 发表于 2015-2-27 13:00 诱惑力!
小老李 发表于 2015-2-27 12:49 困难经常有,幸亏贵人助
烟柳渡 发表于 2015-2-27 13:11 你的经历广,要不你也和小老李说说借条的重要性?
二龙 发表于 2015-2-27 13:26 有借条,到期必还,否则起诉。我曾在94年借给一朋友2万,无借条,07年被我老婆硬讨回2万元,吃亏无借条! ...
烟柳渡 发表于 2015-2-27 13:30 所以啊,亲兄弟明算账。借就是借,给就是给,这是不同性质的问题! ...
二龙 发表于 2015-2-27 13:33 就是,我原在上海跑单帮,很多钱借出无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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