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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我省首批确定了“锁骨骨折”等6个试行病种,在全省统一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
什么是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据悉,中医药在部分疾病的治疗当中,具有疗效、价格等方面的“简便验廉”优势。医保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突出、治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费用明确可控的病种,当定点医疗机构对此类病种采取中医诊疗路径规范治疗后,可达到与西医同等疗效且费用明显低于西医治疗费用的,医保在按病种付费(按病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即DRG/DIP付费)体系下,比照该病种西医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即减少参保患者、医保基金的实际支出,又让医疗机构获得医保资金结余,支持医疗机构使用中医适宜技术。
我省首批确定——
锁骨骨折、肱骨骨折(肱骨近端骨折)、肱骨骨折(肱骨外科颈骨折)、桡骨骨折(桡骨远端骨折)、尺桡骨干双骨折(桡尺骨骨干骨折)、胸腰椎骨折(单纯性胸、腰椎骨折)等6个病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探索适当增加试行病种。
《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试行实施后入院的病例按规定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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