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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我市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以股权投资方式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的优质创业项目,鼓励和促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我市创新创业,近日,我市出台了《池州市创业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天使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运营。天使基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总规模1亿元。首期安排20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天使基金由池州市产业发展基金公司统一管理和运作,投资项目由天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天使基金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安徽省“千人计划”,池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负责向市科技局推荐评审项目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项目推荐给市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对单个企业累计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经投资委批准后,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可提高到500万元。天使基金对创业企业投资后不能成为第一股东。天使基金投资流程包括:孵化筛选、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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