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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文明委印发《池州市关爱和礼遇道德典型实施意见》,对道德典型进行全方位的关爱,让“好人有好报”有了制度保障,并由此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争做道德典型”的行列中来。
关爱礼遇的范围包括全国、省、市道德模范、“最美池州人”及提名奖获得者,当选中国好人、安徽好人、池州好人及提名奖获得者。关爱礼遇方式包括困难救助、就业培训、送温暖、尊崇礼遇、学习宣传等形式。《意见》规定,各级文明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低保”救助工作,使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道德典型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救济的道德典型按低保最高标准执行。教育部门对生活特别困难的道德典型子女给予优待,减免相关学习费用,并开展结对助学、定期资助等活动。组织困难道德典型进行技术培训,优先推荐就业。重大节日期间,各地文明委要组织本地区领导及职能部门、文明单位和志愿者深入困难道德典型家中走访慰问,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质救助。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宣讲巡讲、报告会等形式,组织道德典型与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村镇等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使道德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深入人心。
市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关爱礼遇道德典型活动作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建立完善关爱礼遇道德典型的长效机制,让道德典型在工作、生活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和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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