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池州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的通告
为优化政务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实现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池州市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池州市的婚姻当事人,以及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池州市的现役军人。 二、业务范围 符合上述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池州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无档情形的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等暂不实行“市内通办”。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办理方式 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实行预约登记,当事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皖事通”APP、安徽省民政厅官网进行网上预约,或拨打婚姻登记处电话预约。 四、池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贵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566-2035401(结婚); 0566-2081890(离婚); 东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566-7021128; 石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566-6020276; 青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0566-5036123; 九华山风景区婚姻登记处:0566-2821136。 池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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