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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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08:2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铜陵
作者:网易看客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914687/answer/217957102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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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判断一个销售计划是否是传销的标准在于这个销售计划如何赚钱。如果代理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将产品卖给外界的消费者,那么就是合法销售;而如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卖产品给自己的代理、并且让代理不断发展代理的下线和下线的下线,就是传销。

但要真正摸清楚两者的区别,以及两者之家千丝万缕的联系,就不得不了解世界传销简史。

直销和传销,都是上个世纪老美发明的。
简单来说,非法的传销是合法的多层次直销经过不法之徒扭曲演变过来的,所以很多直销企业都蒙冤,像领了牌照的安利。

这里面的变质过程可以说是十分微妙。
先说传销,这得从近一百年前的一个美国骗局说起(可能很多人以为传销这玩意是中国人发明的,其实并不,传销是在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一圈世界环游之后才登陆的中国大陆)。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传销的雏形——庞氏骗局
传销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90多年前。
1920年7月24日,在波士顿汉诺威证券交易公司外,数百名波士顿市民聚在一起,手上全都拿着当天早晨的《波士顿邮报》,报纸头版用黑色粗体字写着“3个月让钱翻一倍!”当时一战刚刚结束,世界经济体系一片混乱,这个从天而降的“良机”让许多见多识广的波士顿市民止不住沸腾起来。

↑波士顿汉诺威证券交易公司
这其实是意大利投机商人庞兹策划的阴谋。他对外宣称,将法、德两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转手以美元卖给美国邮政局,便可赚取美元与战后严重贬值的法、德货币的价差,投资者将在45天内获利50%、90天内获利100%。

↑国际回邮优待券
为了取得“投资人”的信任,庞兹借钱垫付了第一批“投资者”的利息,此后,怀抱发财梦的穷人们纷纷跟进,把几百美元的积蓄投入到计划中。如此一来,整个计划就依靠“下线养上线”的方式运作起来。六个月后,庞兹共收到1500万美元的投资,一时间风头两无,一些不明就里的美国人甚至把他称为与哥伦布和马可尼齐名的“意大利三杰”。

↑一下子变得超有钱的庞兹……和他的金手杖、钻石领带夹

然而,国际回邮优惠券的数量很少,根本不可能支持大量的资金套利(事实上,他只卖过两张),随着整个波士顿都卷入了他的投资计划,庞玆已经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支付早期投资者的利息。他关掉了店门,带着约4万名投资人的毕生积蓄逃之夭夭,最后被波士顿警方抓获。

↑在美国法庭上就驱逐出境发表讲话的庞兹先生

划重点:
在此之后,“庞氏骗局”便成了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层压式推销的始祖、金字塔骗局的其中一个分支,但仍不具备非法传销所具有的团队计酬和发展下线的特点。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靠“发展下线”来致富的连环信事件
时间来到十几年后的1935年春天,“一夜暴富”的幻梦又一次降临到美国人头上——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市民陆续收到一封神秘的连环信。
↑ “Send-a-Dime”连环信

连环信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信上写有六个人的名字、地址及收款信息。收信人要给名单上的第一个人寄10分钱,然后将他的资料划掉,并在名单底部加上自己的姓名和收款方式。完成这一系列步骤后,再将生成新名单的信件拷贝五份,分别寄给五位朋友。

这么做有何益处呢?规则设计者用善良的口吻告诉每一位收信人:“经历五个这样的循环之后,你的名字会到达名单的顶部,作为回报,你将收到由15,625封信所带来的1562.5元。这难道不值得你花10分钱去换取吗?另外,如果你也想你的朋友发财,请把信寄给他。”

这种对财富的承诺,刺激了处于20世纪30年代经济困难时期的美国人。为了让更多人加入到游戏中来,部分连环信甚至加入了恐吓机制:“如果不遵守规则,噩运会临到你头上。”


↑你敢信,当时的报纸报道:“连环信塞满了邮箱”……换言之很多人吃这一套

丹佛餐厅的老板A. McVittle在短短两天——4月26日至4月27日期间共收到2363份这样的信件。丹佛邮报首先向读者提出警告,并指出它对邮政系统造成的巨大影响——4月28日,丹佛邮政处理了约165,000封信,这让他们额外支出了20,000美元的超时工资;5月8日连锁信蔓延到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时,邮件数量从正常的45万封逼升至80万封。联邦当局感到愤怒,并发誓要抓住始作俑者(可惜,抓不到)。

↑不久后,连环信又迅速发展成其他模式。在斯普林菲尔德(密苏里州的一个城市)的一个车库里,投机者购买一封价值5美元的信件,并以同等价格卖出两张该信的复印件。左下角的公证人一手拿着钱,一手拿着签章为这场交易“做公证”。然而这宗生意很快由于缺乏买家而告终,真正挣到钱的是公证人,他们从每封信件中收取10-50美分的公证费。

划重点:
这种连续不断发展下线以获取财富的模式,和现代意义上的金字塔式传销活动如出一辙。伴随着50年代商品经济和销售模式的发展,邪恶的金字塔结构被嫁接到商品的销售之上,其变体广泛存在于金融市场中。

划重点:直销来了!!
这里讲的是正规、合法的直销:从单层次直销到多层次直销
1886年,大卫·麦肯尼在美国创立“加州香氛”公司(即现在的雅芳公司),并聘用女性作为兼职销售员,以直销的方式向她们所属的社区销售香水。这样一来,产品不需经过传统的进出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而是直接由直销商卖到顾客手中,这被认为是单层次直销诞生的标志。当时,雅芳小姐只负责推销产品,没有吸收新的雅芳小姐的权利。

↑“叮咚,雅芳来了!”雅芳小姐上门推销~

20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导致美国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面对这样的现实,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在上门推销维生素的过程中发现,只要在单层次直销的基础上加上“几何倍增学”原理,就能发展出一种新的直销模式——多层次直销。这个发现可以说是很伟大,它可能让穷人改变命运、让富人消费商品、让销售员的财富成倍数增长。于是,1959年,两人自立门户,创立了安利(Amway)公司,并让它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

↑安利公司的创始人Rich DeVos和Jay Van Andel

划重点:
与单层次直销不同,多层次直销人员除了可以从销售商品中获取佣金外,还可以发展下线销售人员,并从下线的业绩中获得佣金。 (多层次直销是合法的销售模式,安利也是。)

然后这种销售模式开始被利用,开始变质。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变了质的多层次直销——传销
随着安利等直销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纷纷出现,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多层次直销的结构原理,“发明”出非法的层压式推销(又名金字塔模式,即传销),开始置销售货品于不顾 , 一味拉人塞货。这种非法活动大多在阴暗的角落里进行,发展速度又特别快,像极了老鼠的繁殖过程,因此又被称作“老鼠会”


↑层压式推销(这玩意是违法的)的运作依靠的是会员数目的指数级增长,在金字塔结构里,每人只需要发展两个下线,就能够保证塔底的人数总和能够支撑起整个结构。但如此发展下去,会员数目将会是天文数字,这就注定层压式推销不可能持久。

最先玩非法传销的是假日魔术公司。1964年,美国人威廉·帕特里克在加州创立了假日魔术公司“Holiday Magic”,历史上第一家老鼠会公司轰然出世。

↑1967年,假日魔术公司的海报上写着:“假日魔术公司的美容魔术师们,师承好莱坞造型师Ern Westmore,上门服务,为您打造精致造型。”

假日魔术公司将销售人员分为四个级别,“假日女郎”、“组长”、“主任”和“经理”。要想成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就必须先购买产品:成为“假日女郎”需要购买39美元的产品、成为“主任”需要购买2500美元的产品……如果想从“主任”晋升为“经理”的话,还要支付2500美元“脱身费”,同时拉一个人来顶替自己原来的职位。凭着这种赤裸裸的拉人头方式,假日魔术公司的业绩从第一年的52万美元窜升至1972年的2.5亿美元。(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不多说,自己体会)

大约同时成立的佳线产品公司“Best Line Products”也是“老鼠会”的杰作。这家公司作风大胆,扩展迅速,后来出现在日本和台湾的老鼠会大都和它有关。

↑在多伦多Skyline酒店,加拿大的Best Line Products分公司(厉害了,都有分公司了)的800名成员在听美国母公司的总裁William E. Bailey讲话。

划重点:
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控告假日魔术和佳线产品等非法“老鼠会”公司,同年,“格利安特纳”、“加洛马”等四十多家所谓的直销公司的非法行径也引起了FTC的高度重视。安利公司也身陷其中,直到4年后迎来胜诉,才让正当的多层次直销获得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1975年起诉风潮过后,美国取缔了所有非法传销组织并颁布《反金字塔式促销法》。

而传销呢,此时它在美国已无容身之地,于是向全世界发展。由于中国的市场开放得相对晚些,经历了一圈世界环游后,传销才在90年代左右传入中国。

同一个世界,同一款骗局
先说日本:
60年代,日本积累了不少外汇储备,国内出现了通货膨胀,政府又靠人为压低利率从民间抽血,日本百姓的积蓄找不到投资的途径。在此同时,日本政府开始引进多层次直销,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让变了质的金字塔式传销有机可乘。
最典型的是1965年由内村健一创办的“天下一家会”。该会的口号是“投资2080元,吸收4名子会员,即可获得102.4万元”,即入会时交纳入会费2080元,其中1080交给本部(即内村健一本人),剩下1000元转给其他老会员。按照内村健一的美好设想,新人加入后再吸收4名子会员,如此类推发展到第6代时,就有1024名新会员,每名交纳1000元给上线推荐人,此时推荐人即可获得102.4万元。

↑熊本县,被大火烧毁的“天下一家会”传销窝点

↑“天下一家会”会歌《五百万人之花》

↑“天下一家会”的另一首会歌《大家的幸福》(歌名听着就很传销)。

凭着“天下一家会”,内村健一本人在1976年度的收入达到2.777亿日元。全盛时期,上交组织本部的入会费曾达到日进亿元的纪录,会员高达180万人,并开设多家分公司。直到晚期,新加入的会员再也吸收不到新人入会,而交纳的钱又无法回收时,才恍然发觉受骗。
在“天下第一家”会的骗局被拆穿后,日本为规范市场,不仅对合法直销制定了《特定商品交易法》,还制定了专门防止老鼠会的《无限连锁链防止法》。
即便如此,老鼠会在日本的大地上仍继续滋长。1981年,永野一郎成立的丰田商事公司宣称能帮客户炒黄金、炒钻石、炒高尔夫俱乐部球票,目的就是让人们摸不清楚资金是怎么流的、利润来自哪里。但实际上就是“下家养上家”。到了1985年,大厦崩塌,永野一郎在开记者招待会时,两名愤怒的受骗者砸门砸窗闯入屋中,当着30多名记者的面将他刺死。

↑非法集资组织“丰田商事”会长遇刺事件

再说英国: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发生了巴洛·克洛斯骗局。1.8万个“投资者”都认为自己投资的是没有风险的政府债券。而创始人彼得·克洛斯则用这笔钱用来购买豪宅、私人飞机和豪华游艇,过着奢靡的生活,直到被揭发而锒铛入狱。  

↑彼得克罗斯(左)和彼得雷诺带着手铐被警方带走。

再说说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
苏联解体后不久,便发生了恶名昭彰的MMM骗局。当时的俄罗斯人对股票市场还很不熟悉,被一家名为MMM的公司误导,以为购买MMM公司的股票就可以轻易获得高达1000%的回报,几乎所有媒体都刊登了MMM的集资广告,MMM的名字在舆论媒体中出现的频率远远超过了总统叶利钦……

↑当时一些MMM投资者甚至收集签名支持谢尔盖·马夫罗迪。真是骗得越深,爱得越深。

这种狂热一直持续到“神话”破灭,1997年,创始人谢尔盖•马夫罗季被收监。
2007年出狱之后,马夫罗季“骗性不改”,又跑到印度、中国、南非、印尼等国家用类似的手法行骗,居然还屡屡得手。

↑MMM国际互助平台在印度,看这些人的手势,宛若邪教...

阿尔巴尼亚的故事更加狗血:
1996年至1999年,阿尔巴尼亚全国2/3的人口和20亿美元(相当于阿尔巴尼亚国内生产总值的30%)的资金被卷入骗局中。人们痴狂于这场骗局,以至于在1996年的地方议员选举中,执政党在竞选中竟借此来争取“发横财者”的支持。
1997年1月,投资骗局败露后,愤怒的抗议者抢劫了银行,焚烧了建筑物,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来平息动乱。

↑超过2000人在这场动乱中丧生,并直接导致了总理亚历山大·迈克斯的辞职和内阁的解散。

前东德人民也……
在柏林墙倒塌之后,前东德人民渴望拥抱资本主义,许多人参加了各式各样的金字塔计划。

↑↓1991年,在德国德累斯顿市参加金字塔计划的人们。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老鼠会”进入中国
非法传销流入HK:
70年代初期 , 老鼠会流入香港,使安利、雅芳这样的正规直销公司的形象受到了极大的冲击。1979年,香港成立直销协会,1980年又制定并施行了《禁止层压式销售法例》,才让直销业逐渐进入正轨。

非法传销流入台湾:

↑70年代,台湾跻身亚洲四小龙之列,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致富欲望不断膨胀。
1976年,日本老鼠会头目绪方敬弘在日本被禁止营业后把阵地转移到台湾,创立“中华保康爱促进会”; 1978年年初,日本老鼠会佳线产品公司头目川喜田昭也出逃台湾,在台申请登记“台家公司”。

非法传销流入中国大陆: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Life公司以高于日本三倍的价格在深圳开始以多层次直销制度销售床垫,精明的广东商人更是很快将此类业务发扬光大。

1990年,雅芳在广州注册,随后,国外各大多层次直销公司(如安利、如新、玫令凯等)也纷纷进军。一时之间,正规公司和老鼠会均抢滩登陆,市场上鱼龙混乱。非法传销商们高喊着:“我骗你,是因为我爱你”、“财富不是朋友,朋友却可以变财富”。 “快速致富”、“20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成为当时许多“入会者”的信仰。

↑传销课上沉湎于成功幻想的传销商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忍无可忍,立法取缔传销。

↑1998禁传后,一名传销商等待退货,他手里抱着的是当时炒到几千元一台、实际上只值四五百元的摇摆机。



当有人让你买货,找下线,或者把资金投给他,他帮你钱生钱的时候..就要多加注意了,好好想想这张图。总之,投资需谨慎,“搵银”哪有这么容易呢。






重新修改回答,之前回答不太严谨。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原因在于国内对”直销“一直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原来国内是没有”直销“这个词语的,98年之前都叫“传销”。


根据奖金制度可以把直销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单层次(Single Level Marketing)直销公司。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至最终消费者所获得的零售利润。以戴尔为例,这才是真正大家字面上理解的直销公司,中间没有总代理分代理这些层级。至于安利完美之流所说的直销,那就是另一种了。


而这另一种就是多层式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中,简称MLM。
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自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最显著的区别。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直销公司,均采用此种方式。

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允许的直销方式是单层次直销,我国对多层次直销这种营销方式实际上是明令禁止的,它和层压式推销就是我们官方定义的”传销“。


有的国家和地区是允许多层次直销的,但是他们有详细明确的管理条例,比如台湾,受到《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约束。国内一直有声音要求政府允许多层次直销,但是我国连直销传销定义都整不明白,还是算了吧。而实际上,国内的有牌照的几十多家直销公司,安利完美玫琳凯三生等,除了雅芳,都是多层次直销。


看看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安利完美之流拉人头攒下线团队计酬的做法看明白了吗?



还有另一种就是广大群众细问乐见的层压式推销,又称“金字塔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是多层次直销的变种,其员工获取销售奖金的方式主要来自介绍其他人加入的“入会费”,多以非法或地下的方式,它就是我们中国人俗称的”传销”。比如什么1040阳光工程啊,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等。官方一直严厉打击的是这种传销,




而对安利完美之流,那是睁一眼闭一只眼咯。


有人问了,为什么安利完美这些公司看起来像非法传销呢?
实际上,是非法传销像安利啊。
安利是所有传销的老祖宗,


1945年,卡尔·仁伯创立的纽崔莱公司开始采用多层次直销的方式销售其营养素补充食品,是为多层次直销之始。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创立安利公司,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


随着安利等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也纷纷出现。1964年,假日魔术公司成立,以拉人头、强行塞货等方式取得迅速发展,但也引起了大量社会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会”。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法,使其被取缔。




这个假日魔术公司,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非法传销公司了。






再说说国内直销传销的历史吧。(引自安利前钻石笑非的揭秘安利之《我的钻石人生》)


第一个阶段是1991年雅芳进入中国至98年4月之前的群魔乱舞期。可以这样说,雅芳的进入带给了中国人一个全新的概念---原来东西还可以这样卖?!那之后,各种规范不规范的传销便像阳光雨露般洒满了中华大地。这期间影响最大的当属爽安康(即传销摇摆机),成本不过百元的摇摆机以五、六千元的高价进行销售,并向会员许以高比例提成,一时间影响遍及全国。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事件发展的高峰期,仅广东淡水一地便聚集非法传销人员数十万,进而在长沙、海口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全国闻名的新闻事件,最终导致了98年的“4.21直/传销禁令”。

安利是在95年4月在中国正式营业的,不过那之前安利已经通过在香港办卡不断渗透内地的方式占有了市场先机。后来的立新世纪也想走这条路,结果与武汉新田一起被立为04年中国十大传销案之一,彻底告别了中国市场和直销牌照。立新忘了,那是2004年,已经不是群魔乱舞ZF找不着北的年代了。

第二个阶段当属98年直销风暴后至06年直销立法这段时间。声誉一落千丈的安利及其他九家转型企业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名叫直销的。名字虽然改了,但老百姓还是“固执”地认为那是合法的传销。不许转型的传销还是转了,这次是转入地下。

第三个阶段无需赘述了,06年直销立法后,不少以前的山大王陆续被招安了,有事没事的都想分上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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