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记者徐婷 信息来源: 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06-0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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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工商质监局获悉,5月1日至9月30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该局集中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活动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资格。对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超标、擅自组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开展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引导经营者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电动自行车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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