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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丢失手机后,自己抓住了“小偷”,而这名“小偷”却并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民警赶来处理,当问及女子抓“小偷”的证据时,她竟然表示,因为对方眼睛小,所以认定是小偷。这名女士,你的这个可笑逻辑真是冤枉人了!
近日晚7时左右,谢家集派出所民警正在人员密集场所巡逻。当巡逻到白马商业广场附近时,只见前方吵吵闹闹,一名女子大喊:“我抓到小偷了!快来人啊!”民警听到情况后立刻前往,只见一名中年女子紧紧用手抓住一名年轻男子的衣服不放,男子也不反抗,只是无奈地说:“你弄错了,我没有偷你东西。”
见此状况,民警将两人分开,详细了解情况,中年女子称自己姓杨,这名年轻男子从她身边经过时,故意和她发生了碰撞和摩擦,随后,她就发现自己放在挎包外侧的苹果手机不见了,于是她立刻将男子抓住并大声呼喊。听到这样的说法,这名姓吴的男子很是无奈地解释,自己只是从杨女士身边路过,看到后面有汽车开过来,想躲让一下,所以就跟杨女士发生了一些小碰撞,而自己根本没有偷她手机。
杨女士却始终坚称就是吴某偷了她的手机,说不定已经被同伙转移了,并向民警说,你看他眼睛那么小,肯定是小偷。吴某听后非常生气,斥责杨女士不该这么说话。
民警随后将两人带回谢家集派出所,打算调取监控还原事实。民警问杨女士,会不会把手机放在皮包的其他夹层里,自己不记得了?杨女士表示这手机是她老公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平时十分爱惜,都是固定存放的。然而,就在这时,杨女士的皮包内传来了手机铃声。原来,手机果然放在了皮包里侧的夹层。杨女士当时就羞红了脸,并向吴某表达了真诚的道歉:“我真是太粗心了,实在不好意思。”吴某也原谅了这位粗心的杨女士:“大姐,我眼睛小,心眼可不小,下次可别再冤枉好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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