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市房产局将行业信息建设与诚信监管有效结合,逐步完善行业诚信信息收集和整理制度,提高物业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 在网站开辟《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公示》专栏,将物业企业信息、小区管理人员信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及物业管理招标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加强社会对全行业的监督。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警示名册制度,对投诉较多、影响较严重的违规企业,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意见,纳入警示名册,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禁止承接任何新业务,并公开通报,记入企业不良档案。针对外地来池企业,要求企业资质在二级以上,并由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无违规经营的诚信证明才可准入市场,参与我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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