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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部共认定我市74个水减排项目和39个气减排项目,提前完成16个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市环保局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狠抓“五厂(场)一车”污染治理;结合“PPP”示范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加速城区污水管网及设备提升改造,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力促小燃煤电厂升级燃料采用生物质能,关停淘汰一批不合产能的小水泥厂,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企业均完成相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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