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璐璐 于 2016-1-13 10:20 编辑
池州公安交警持续查纠大货车夜闯禁止区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1月9日晚至次日早上共查获6起大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行为后,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查纠大货车夜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于1月11日凌晨0点至4点又查获8起大货车夜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宁和谐的交通环境。
1月11日凌晨0时至4时,直属一大队采取定点检查和警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区九华山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处共查获皖R07610、皖R08416 、皖R06959 、皖R07155 、皖R06098、皖R07213 、皖R06735 、皖R07260等8辆运输矿石大货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现场对该6名大货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记3分,责令驾驶人原路返回。
在此,池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大货车驾驶人:货车进入城区,必须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审核批准,在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大货车驾驶人请自觉抵制超速、超载、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关爱生命,人人有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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