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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毒农药监管,控制高毒农药风险,近日,县农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程序公开、公正遴选”的原则,确定了一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店,实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科学指导,力争实现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障,做到管理规范。
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县将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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