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红十字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红十字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红字〔2022〕4号),经各市及省红十字会推荐评选,并经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17个、先进个人17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向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551-62999163;电子邮箱:185184764@qq.com;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B座905室(省红十字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1。
附件: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全省红十字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名单
先进集体(17个)
1.肥西县红十字会 2.濉溪县红十字会 3.蒙城县红十字会 4.宿州市红十字会 5.蚌埠市中心血站 6.临泉县红十字会 7.淮南市红十字会 8.滁州市南谯区红十字会 9.舒城县红十字会 10.和县红十字会 11.无为市红十字会 12.郎溪县红十字会 13.铜陵市义安区红十字会 14.池州市三献志愿者协会 15.安庆市宜秀区红十字会 16.黄山市红十字会 17.安徽省红十字基金会
先进个人(17名)
1. 孙伟 合肥市红十字会四级调研员2. 刘春亮 淮北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3. 陈贝 亳州市红十字会二级主任科员4. 李彬 泗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5. 周述栋 蚌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6. 李晶晶 阜阳市红十字会四级主任科员7. 穆敏 淮南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8. 戴颖 滁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9. 潘涛 金寨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10.林梦媛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秘书长11.高星雨 芜湖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2.胡洁琦 宣城市宣州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13.唐永斌 铜陵市红十字会秘书长14.徐晓云 青阳县红十字会秘书长15.董婷 怀宁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16.许欢 黄山市屯溪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17.金晔 安徽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七级职员
来源:安徽省红十字会官网、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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