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新年伊始,经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青阳县公安局依法开具2020年第一张逮捕证,对该局刑侦大队办理的百万元QQ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执行逮捕。 2019年8月12日,青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县城某公司财务人员被人冒充企业负责人QQ诈骗,涉案价值高达283.5万元,民警迅速反应,及时冻结185万元。 案发后,该局指定由刑侦大队主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攻坚,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广西省宾阳县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分工明确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主犯潘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查扣汽车4辆、赃款50余万元、手机、电脑、POS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潘某某到案后,民警明确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规定及其法律后果,但潘某某负隅顽抗,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在没有取得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况下,民警以“零口供”向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主犯潘某某提请逮捕,青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民警前期缜密工作取得的大量证据材料,已形成较为严密的证据链,潘某某涉嫌诈骗,遂依法作出决定逮捕潘某某。
1月3日,办案民警向潘某某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决定。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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