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贵池区公安分局向一名有功举报人兑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1000元人民币。这是贵池区兑现首例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 据了解,2018年11月5日,区公安分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汤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对固定汤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该案于2019年2月26日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移送起诉。4月4日,依据《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区公安分局向举报人兑现了1000元奖励。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贵池区积极宣传《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和各级举报电话,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视情形给予人民币500元至50000元奖励。对于举报线索,办案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区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5 件,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奖励实施办法,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贵池区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有哪些举报途径?如何领取奖金?具体如下! 一、 奖励标准 根据《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和核查结论不同,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三)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起直接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二、 举报范围和内容 公民发现或知悉的下列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二)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的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三)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线索。 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案件线索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案情和有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等情况。 公民举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不得故意编造、歪曲、夸大或缩小事实,同时,举报人应说明线索来源。严禁借举报为名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的途径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二)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三)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五)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奖励在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兑现。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 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举报人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关心身边人、身边事,发现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时间予以举报。
来源:池州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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