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对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卖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累计作案八宗;此外,被告人周容平提议,与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闯进出租房内,将被害人母亲捆绑,强行抱走被害人后交给张维平贩卖。案涉九名幼儿至今下落不明。
来源:扬子晚报网、成都商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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