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自2017年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停止征收,即: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和收养登记费(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收养证工本费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真正跨入“免费新时代”。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福祉。实行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双免费”,切实减轻了群众办事负担,降低了办事门槛,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及“爱民佐使”的工作理念。 为做好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县民政主管部门精心安排,提前操作,广泛宣传,使“双免费”政策如期在我县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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