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断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213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费用纳入年初预算,2016年安排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908.71万元。2016年县财政安排县人民医院大型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等补助资金500万元。对医院自行培养或引进的高级医疗技术人才,根据培养或引进的人数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排项目资金。县级医院公共卫生任务经费预算已经纳入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二是强化公立医院债务管理。2014年,县卫生、财政、审计三部门按照“锁定旧债、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的要求,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债务进行审计认定,锁定长期债务,并纳入我县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按照省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债务审核甄别工作的要求,2017年2月中旬开始,县审计、财政、卫计委再次对两家公立医院的债务进行清理审核甄别,按照“界定债务性质、剔除违规债务、锁定存量债务”的目标,分级次重新核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二类和三类长期存量债务。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监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时,即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两家县级公立医院资产进行审计后登记造册,按照政府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由县国资办负责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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