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民主决策,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村级完成村民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出具详细真实议事记录。对没有经过村民议事程序通过的项目不得申报。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形式,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民事民办”,坚决制止乡镇政府或乡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 二是规范筹资筹劳标准,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不搞一刀切,严禁增加农民负担。筹资筹劳方案和标准须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投入,按15元/农业人口的标准足额配套县级财政奖补资金。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策覆盖面。2017年项目实施继续采取面上控制,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既要防止搞平均分配,又要防止项目过度集中,导致苦乐不均。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全、有据可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行政村总数75%比例申报当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申报项目原则上在2017年度项目库中选定。对在2016年工作中筹资及账务处理不规范、建设进度滞后、材料上报不及时的有关乡镇,相应扣减项目申报数。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加大贫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四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村民筹资、社会捐赠、村集体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统一纳入乡镇一事一议财政专户管理,及时缴入,分村核算,集中支付。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兑付,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乡镇、村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核材料和审批文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工程预决算、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建设(前、中、后)图片、资金结算资料、管护协议等有关资料汇总归档,装订成册,做到资料齐全,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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