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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某干部,接受施工单位吃请、饮酒、洗浴,被举报查实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在广大干部中起到了很大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对该干部的处理,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1-5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62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3%;处置问题线索402件,同比增长219%;立案216件,同比增长196%,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0件,同比增长150%;处分136人,同比增长106%;移送司法机关8人。乡镇共立案111件,同比增长136%。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执行力是落实制度的保障,改进作风,必须既设“高压线”,又通“高压电”,敢于动真碰硬,对任何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我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针对石台县林业系统严重违纪问题,对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分管副局长和时任纪检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持续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个,同比增长188%;处理24人,同比增长167%。同时,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侵占套取涉农补贴、贪污集体资金、违规建房等案件121件,立案查处村组干部72人。
“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从元旦春节到清明、“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国庆,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重申纪律要求,持续释放出“执纪将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为保持监督检查力度,市纪委盯住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盯住公款公车使用轨迹,盯住商场、超市、宾馆、景区等重要场所,今年共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违规问题11个,处理11人。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自2015年8月31日至10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池州市(含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进行了巡视。今年,我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市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调度落实。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在市本级开展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迁安置、财经管理等5个专项整治,整改处置土地方面问题146个,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决策程序等制度规定17项。在江南产业集中区同步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优惠政策受惠项目、组织人事工作等3个专项清理,防控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此外,我市还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巡察工作。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巡察机构,制定全覆盖计划。今年市本级安排对9个单位开展巡察,同时根据省委授权,组建巡视组对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巡视。
“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点准穴位,对顶风违纪行为动辄则咎,促进‘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市纪委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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